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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企业电价优惠,政策续上了

摘要: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上海市发改委今天发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上海上半年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全市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预计下半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8.4亿元,全年降低企业成本将达34亿元。

今年3月,上海出台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该政策惠及全市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所有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用户,受益电力用户约75万户。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的时候,统一对这些电力用户按照原有到户电价水平的95%进行电费结算,即电费降5%,电价优惠有效期从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

3月至今,上海各行各业加快复苏,逐步走出疫情带来的困境,覆盖面广、受益直接的电价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负担。上海市发改委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紧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该政策将继续实施。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相关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政策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新一轮电价优惠中,上海还将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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