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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整合自贸区金融创新条例成为恒定法律。 ![]() 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迈出了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步伐。30年的奋斗,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并逐渐成为世界金融治理新的重要力量。在最近一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中,上海名列第四。 【专家建议】整合自贸区金融创新条例成为恒定法律 金融司法环境是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上海金融法院成立等一系列举措的推出,上海在金融司法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在昨天的陆家嘴论坛第七场全体大会中,与会嘉宾就金融司法环境与国际金融中心发展进行了探讨。 根据业内普遍评价标准,创新是否最佳、监管是否最优和效率是否最高,是衡量一座国际金融中心优劣的三大指标。若要实现这三个指标的最高目标,就需要呼唤法治。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表示。 周汉民认为,无论是上海自贸区的创新还是科创板的创新,都离不开各类金融创新条例的支持,因此最佳金融创新呼唤法治。但目前,上海各类金融创新依旧比较零散,他建议,应当整合上海自贸区新的金融创新条例,并使其成为恒定的法律。最佳的体制创新同样呼唤法治。上海制定的《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创新了国际金融中心分级监管的体制,将新型金融的方式,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许多基本内容纳入条例,还为长三角的合作拓宽了空间。可见体制创新需要法治的保障。 最强的金融效率依然呼唤法治。周汉民认为,2018年8月份成立的上海金融法院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效率,并建议未来还可建立国际仲裁中心,为国际仲裁机构中的金融仲裁贡献力量。 上海金融法院的设立和运行,不仅获得了与会专家的一致认可,还被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当做是有利于金融创新,并且与国际接轨的规则体系:世界银行有关专家也曾把上海金融法院评为全球金融法治的最佳实践。 刘贵祥认为,上海金融法院的审判效率很高,但依然要注意三个方面,即要鼓励和保障金融创新,要在审判中揭示金融交易的真实法律关系,以及在审判中明确市场主体的权责范围。刘贵祥还表示,金融纠纷解决是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功能,是营商环境的重要评价指标,因此要积极推进构建高效的金融纠纷解决体系。他建议,一是推进金融纠纷解决多元化的机制建设;二是建立健全符合金融纠纷特点的诉讼机制;三是强化金融纠纷化解科技运用。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秩序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金融中心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刘贵祥说。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进程中,最重要的就是金融市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金融市场具有其特殊性,在金融司法中要秉持符合金融市场规律的司法理念。要把握好三对关系:一要处理好保障金融创新与维护金融秩序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保护金融债权与服务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司法裁判与行政监管之间的关系。茆荣华建议,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更多能体现发展水平的金融法律人才。除了可以引进人才,还需要开展对外交流,进行本地培养。比如,在最高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上海去年设立了中国法院的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目前,上海已有相当一部分法官通过学习交流国际金融司法经验,开始推动金融审判理念、思维与国际接轨。 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也表示,上海金融法院也会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广泛吸收借鉴国外金融司法的成熟经验和先进成果,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